*孙哲平中心,cp双花,原著向,十一赛季私设,所有设定同花疾。
*生日快乐,第四年。
《得失》
“老板!炒面,大份儿的!多放辣子!”
张佳乐摘掉口罩坐在板凳上,帽檐底下的眼睛微微弯着,亮的就像这座都市里不夜的霓虹。
“韩队他们不来啊?”
楼冠宁给他递了杯茶水,张佳乐接到手里灌了两口,摇头:“不来了,这回航班延误仨小时,新杰在飞机上就开始犯困,出站差点儿给丢了。”
义斩几个小队员抿起嘴小心笑出了声,张佳乐也跟着笑了笑,扭头冲着孙哲平一挑眉,兀自抽出筷子埋头开吃,嘴里含混道:“老韩说了,等下回你们来Q市,他做东请吃小龙虾。”
顾夕夜几人七嘴八舌开了几句玩笑,张佳乐一面吃一面赔罪,倒也没人当真介怀。毕竟张新杰那作息,拜兴欣队长叶修所赐,义斩诸位都是深有体会。
只是孙哲平叼着烟仰靠在椅子上,全程懒洋洋就盯着张佳乐看。他一个字没有说,一桌子人却都凭白有些臊得慌。
钟叶离歪过头跟楼冠宁咬耳朵:“小别胜新婚什么的,看看看看,孙哥眼睛都快绿了。还不赶紧跪安。”
楼冠宁恍然大悟,清清嗓子领起一干人马麻溜撤了,留下自家大神和别人家大神二人世界。
张佳乐打了个饱嗝,手掌捂住自己吃得圆溜溜的小肚子揉。孙哲平凑近了捏他油滋滋的下巴,觉得这人当真是有些瘦了,忍不住便眯起眼睛:“总不至于在世邀赛拿了个冠军回来,老韩就不给你饭吃?”
“滚你的!”张佳乐一巴掌正面拍人脸上,顺手把孙哲平一把推开,抽出张纸巾擦嘴:“复查报告呢?医生怎么说?”
“没带。”孙哲平理所应当似的,熄了烟往椅子上一瘫。
张佳乐再次挑高了眉,脸色青红交接登时变了个遍。孙哲平没忍住,猛然伸手揽住他的后颈,把人拉进怀里亲了亲,这才在他耳边低声笑,或许还带着显而易见的讨好。
“在家里,今晚跟我回去?刚装起的房,晾了俩月,你保证喜欢。”
张佳乐挣扎几下从他身上起来。孙哲平没拦着,就看那人欲盖弥彰地整了整帽子和衣襟,却掩不住发红的耳根,还有日光灯底下颈间项坠的反光。
孙哲平看在眼里,忽然一阵心情大好,他转了转自己指间的指环,站起身来拉住张佳乐便往外走。
他不是不知道这人在生气,不声不响的模样只能说明张佳乐差不多已被气得无话可说,可他仍是揽住了张佳乐的肩,又把他的帽檐儿往下按了一按,只消稍微低头便可以吻住他的耳尖。
“就那一场,我想赢。”
夜市大排档里一片热络的喧嚣,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,几个嬉笑怒骂的年轻人勾肩搭背地走出来。
孙哲平护着张佳乐进了电梯,低头按键时才在光洁的壁面上看到对方发红的眼睛。帽檐底下那张俊秀的脸倏然扭开了,却还是藏不住,满溢的情感只一眼便足以将人击穿。
“混账玩意儿!”张佳乐哑着嗓子被他抱了个满怀,孙哲平收拢胳膊,低头吻他的眉心,“不会再跟从前一样了。”他说。
夜来风雨,唯梦乡里星河璀璨。前尘聚散如烟,苦乐酸甜均作暖味,睁眼便化作城市里浩瀚的明灯。
张佳乐扭头看见孙哲平沉睡的脸庞,下巴上有一小块不易觉察的乌青,据说是少年时意气之争的留痕。他探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摸了摸,触手有些微胡茬的质感,和记忆中一样,有一点讨人喜欢。
因着隔日还有训练,两人倒是谁也没有放肆,只一回便相拥入睡。这是张佳乐许多年来,头一次在雨夜里还醒,心中却没有空落落的不安。但同时他又的确有些后怕,怕这人当真在赛场上疯过了头。
为什么叫落花狼藉?
许多年前,张佳乐也曾与无数粉丝一样问过这个问题,可事到如今,少年时究竟怎样期许早就无关要紧。兜兜转转许多年,自欺自误也罢,从头再来也罢,张佳乐终究还是懂他的。
一场胜负,无关得失,只是想赢。纵然饮恨,也必将留下风卷残云的回音。
五天前,K市。荣耀职业联盟第十一赛季,常规赛第七轮。
义斩战队客场对战百花。
再睡一夏在擂台赛上击败了以一挑三战绩闯入义斩关底的百花队长。
于锋,落花狼藉。
“风挺大的,还是少吹一会儿。”
陆焰爬上楼顶,站在门边望着天台上坐着的那个背影,一瞬间恍惚有些眼热。她吸了吸鼻子,正打算开口劝人回宿舍去睡觉,对方却抢先开了口。
“邹远呢?”
于锋回头,夜幕下他的脸有些看不清,但陆焰却莫名觉得那张脸上的表情一定是她所熟悉的,眉宇间或许会有些自责,但整个人仍然踏实、平静,足以令所有人都觉得安心。
陆焰仰起头,看向青年无声地叹了口气:“在训练室,也不肯休息。”
“陆姐,我有点儿事想问你。”于锋似乎点了点头。他的声音混夹在风里,深秋的夜晚裹挟着楼底下风吹竹叶的沙沙声,浑厚又显得萧索。
陆焰没吱声,只是走过去抓住梯子爬上天台。于锋伸手拉了她一把,温热的手掌宽厚而结实,好像记忆滚过了一个轮回,又回到青春年少的伊始。
那时,百花未开。
“邹远说,他跟唐昊来的那年,那棵樱树开了第一茬花。张佳乐高兴得很,手机里藏了好几页照片,微博连着一个月都是粉的。”
陆焰顺着于锋的视线往下看,一棵樱花树孤零零立在老旧废弃的宿舍楼前,两边花圃里的竹子长得老高,枝叶又向下垂到地面上,掩映着西边早已建成的新高层儿。
可每天早上的阳光还是自东向西地照过去,将那棵树的阴影投到百花战队全新的宿舍楼前,就像来自某处固执的凝望。
陆焰抱着腿,下巴抵在自己的膝盖上,从鼻子里哼出了声:“嗯。我办公室柜子上那张老合影你有印象吧?就是那时候让食堂师傅给我们拍的。小远跟昊昊那会儿都才十五,俩小子一看到镜头就想跑,结果被孙队一手一个摁着逮回来,你再看他俩现在。”
“也差不多吧。”于锋低低笑了两声,“我那么大的时候,逢年过节,每回家里拍合照都不怎么配合。队里拍倒是老实,毕竟喻队站在那看着你笑,就连黄少也怂了。”说罢,他顿了顿,又问:“孙队还去逮他们啊?”
陆焰点头,表情颇有些无奈和好笑,“不逮还能咋办?乐乐要拍,别说训练营俩毛头,就是老板也能给扛出来,就差没宠上天。”
于锋没说话,扭头看着陆焰皱了皱眉:“孙队和张佳乐前辈……他俩关系一直很好?”
陆焰噗嗤笑出了声,侧过脸戏谑地盯着于锋的眼睛:“你问哪方面?其实那张照片底下还有一张,下回打开镜框给你看。张伟按着孙队的头扭了一下,正好亲在乐乐脸上。食堂那大叔一边哎呦一边按快门儿,手速飞快,之后那兵荒马乱的……”
她笑着,似乎想起了什么有趣而无赖的事,不禁轻轻摇了摇头,眼睛倏忽便有些发亮,但下一秒却又悄无声息地黯了下去,轻声道:“你和小远吵架了吧?”
于锋默认:“两年了,他可能觉得我还是不懂百花。”
“那你自己认为呢?”陆焰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繁花血景横扫联盟的时候,孙哲平和张佳乐的名字在整个竞技圈都是如雷贯耳的,相比之下,其他队员就显得非常黯淡了。媒体和粉丝永远只关注聚光灯下的辉煌灿烂,但竞技本身不是。你从蓝雨来到百花,不也正因如此吗?”
“嗯。”于锋坦然:“第六赛季我在蓝雨出道,那一年战队捧回了总冠军奖杯,所有人都在高呼剑与诅咒。说实话,我很羡慕。黄少和喻队是彼此比肩的队友,可我那时只是一个站在奖台上看他们冠冕加身的新人。到了第八赛季,我们又一次站上领奖台,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有那种感觉,但事实却是我不断地感觉到,黄少很强,只要与他同在蓝雨,我就会一直怀疑自己的胜利。”
“所以你想要成为核心。”陆焰欣然笑道:“你现在已经做到了,你是百花的队长,是绝对的核心,也是联盟公认的第一狂剑。可你却发现,自己再也不能只专注于自己。”
“是。”于锋点头:“我今晚坐在这里,忽然对一句话很有体会。”
“是什么?”陆焰问。
“有粉丝说,之所以喻队会是蓝雨的队长,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黄少愿意。”于锋揶揄笑笑:“以前我还觉得,那只是粉丝们对他们两人私人感情的臆想。”
“但现在你发现,真正的核心,不是因为他们被聚光灯永远追逐,也不是俱乐部对他们有多少重视,而是他们始终都被自己的队友支持着、认同着、敬佩着。”陆焰低头,再次看向楼下的樱花。
深翠的叶还没有落下,瞧着仍是葳蕤茂盛的,让人难免便会期待来年的花开,必当成就一场热烈的温柔。
于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,看起来有些难为情,却仍是硬着头皮问出了口:“孙哲平,他是个怎样的人?”
陆焰静默着摇了摇头,又盯着于锋的眼睛看了许久,方才叹一口气,低声道:“其实你很像孙队。”
“像?”于锋有些惊讶,惊讶之余还有些不认同的好笑。他抻了抻腿,随口问:“你是说打法还是性格?”
“都不是。”陆焰也放松下来,仰起头看向高阔的夜空,“开荒一代那种不被规则禁锢的打法,是之后的你们任凭怎样优秀也无法理解的特质。至今而止,在各大战队的后辈们中,也只有轮回队长周泽楷算得上例外。”
于锋抿嘴,像是在思考似的,半晌,终是点头:“也许吧。”
陆焰又道:“至于性格就更不像了。绚烂是属于弹药专家的,血性则藏在了光影之内。繁花血景亦或百花战队,旁人的议论、战队的寄托,孙队统统没有放在心上,他要的只是坚决的胜利,可你想要更多,也远比他谨慎。”
于锋豁然便笑了,眼睛在黑夜中看向远方山峦的暗影:“所以我和邹远,重现不了繁花血景。”
陆焰不置可否,只是看着他微笑:“刚刚我去找小远,是他叫我来老宿舍的楼顶看看你,他不敢来。”
“不敢?”于锋挑眉。
“以前孙队和乐乐磨繁花血景的时候,每回吵完了架,半夜里也是一个人坐在这儿吹风,因为乐乐总是占着训练室不肯走。”陆焰笑笑,眼眶稍微有一点儿发红。
“我爬上楼看到你的背影,也觉得不忍回顾,因为你们继承了前辈的精神,也在创造前所未见的百花。”
说着,她拍拍身上的灰站起身来,低头狡黠地冲着于锋笑:“好了,现在听陆经理的,回去睡觉!明天早起给小远打早饭,他心软,一哄就好。”
“说了没事儿,我有分寸。”孙哲平一手一个盘子从厨房端到餐桌上,弯腰时不忘低头亲亲张佳乐的脸颊。
对方搁下手里的病历单子,瞥向孙哲平翻了个没好气的白眼。
“一周之内,至少七八个人打电话问我你伤怎么样,跟于锋那场PK看着险得很。”张佳乐捏着勺子,忿忿地给自己喂了口稀饭,“我一会儿就去发朋友圈,广而告之:甚好,还能熬粥煎荷包蛋,略好吃。”
孙哲平噗嗤笑出了声,低头又亲他一口,大手一挥,解下围裙随手搁在隔断的柜子上,揶揄道:“一大清早就给全联盟喂狗粮?”
“那不管。”张佳乐举起筷子歪头躲开,“再拍张照片儿,好歹老子现在也是在B市有房的人!”
“行!你说了算。”孙哲平抱着碗沿儿嘬一口汤,跟着满足地叹了口气:“前几年想都不敢想,还能有一天跟你坐家里边儿吃早饭。”
“怪谁?”张佳乐悻悻挑眉,汤匙在碗底搅擦出声。
孙哲平摸着良心从善如流:“怪我。”
张佳乐斜他,嘴里小声哼唧着,像是随口又有些认真:“老林在N市开了家私房菜馆,这几年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,没事儿还跑去呼啸送个全员外卖。这赛季打完,等新人能接手百花缭乱,我也打算退。”
“不打了?”孙哲平坦然看着他笑。
“不打了,就准备来B市养花养狗躺着等吃了。”张佳乐目光炯炯盯着孙哲平:“你呢?打算继续吗?”
孙哲平抬起头来,刹那间视线交接,顾首十年如弹指。
百花开落、万千心事,俱如昨夜纷扬骤雨,在这个温暖平静的早晨云消雨歇,余留的只有万里无云的晴天。
“既然已经回来了,就战到不能战之时吧。”
张佳乐放下筷子,绕过餐桌坐到孙哲平身边。不等对方反应,他便阖眼凑近吻了上去。
自非坦怀爱憎,无以定其得失。
纵有一日避无可避,零落成泥碾作尘,香如故,无憾是。
END.
PS:雨夜那个设定给没看花疾的宝宝解释一下,私设大孙从百花退役的时候,是在一个暴雨夜自己离开的。本来两个人说好了,张佳乐送他去机场,但是天亮前夕,大孙一个人走了。其他设定无障碍。
大约我自己也是“自非坦怀爱憎,无以定其得失(刘知几·唐《史通》)”这种心情吧,愿岁月待你们温和。
喜欢策划案里那句“笔锋为鹊,纸墨为桥”。加班之余好歹赶出一篇稿子,不尽人意,聊表衷情,大孙生日快乐呀~!